“我怎么知道?你也不用知道,靠雪地摩托一天也走不完。”老盖尔不再和洪涛啰嗦了,打开车门走下车,冲着房那边挥手打着招呼。
这里的主人年纪比老盖尔和帕维要小一些,看摸样比哈里森还年轻,不过欧美人种在年的时候本来就很难区分年纪,如果再留上点胡,这么说吧,30岁看着像60的,60岁看着像30的,所以吧,这位的年龄就先预估为30--60之间吧。
主人姓布雷厄姆,叫伊格内修斯,黄头发、黄胡、黄眉毛、黄睫毛、皮肤白里透红,一头橘红色的羊毛卷头发,脸上已经不能说是有雀斑了,应该说是基本没有没雀斑的地方,典型的英国人摸样,反正洪涛是这么认为的,因为他喜欢看足球,尤其是英超,在曼联队里有个叫斯科尔斯的球员,长得也是这幅摸样,而且身高也差不多,个头和洪涛差不多。
另洪涛大看眼界的不是这位英国大叔,而是他的妻,他妻的名字非常奇特,翻译过来叫“小花牛”,听完这个名字,洪涛差点在嚼口香糖的时候咬到自己的舌头。
“布雷厄姆夫人是位印第安人。”艾琳在一边看到了洪涛呲牙咧嘴的怪摸样,偷偷的从洪涛身后低声说了一句。
其实都不用别人介绍,洪涛一眼就能看出来,这位留着一头黑色直发,有着和蒙古人差不多面貌特征的大婶百分百是一位印第安人,这到不是洪涛见多识广,而是美国西部片传播的太广泛了,想不认识都不成。
在这之前洪涛只是从别人的介绍得知加拿大是个多民族的大熔炉,但是洪涛在多伦多见到的无非就是华人、黑人、日本人、韩国人、印度人、越南人和各种各样的白人,印第安人还是头一次见到,而且是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到。
跟在布雷厄姆身后的还有一位年男人,洪涛只看了一眼,立刻断定,这肯定是小布雷厄姆,原因很简单,他们家男人的遗传基因太强大了,作为伊格内修斯的儿,他一辈都不用照相了,只要把他父亲年轻时候的照片拿出来,绝对没人说不是他儿现在的照片,连发型都不用换。
除了这一家三口,那所大房的门廊上,还站着3个小p孩,大的不过10岁左右,小的恐怕刚回走路,他们应该是伊格内修斯先生的孙或者外孙,不知道是不是隔代的遗传基因有些紊乱了,其有2个小孩都是黑头发的印第安人相貌,只有最大的那个看着像是白人。
迎接、互相介绍、打招呼、拥抱、大声吆喝、欢笑,这是发生在这一时刻的主题,但是洪涛一点都没投入进去,他的脑袋目前有点不够用,眼睛也不太够用,看什么都新鲜,光是伊格内修斯他们这一家人的民族成份,就够他琢磨好半天的。
当这里的主人夫妇把客人们让进客厅时,洪涛刚刚捋顺了的家庭状况分析又被推翻了,原来在屋里面还藏着不少人,一个风烛残年的印第安老头,用花白的头发梳着两条大姑娘一样的辫,正坐在壁炉前的摇椅上抽烟袋,他的摇椅上铺着一张类似花豹皮的东西,洪涛私下里猜测,这张皮应该是真货,在这种地方买假货的成本恐怕要比弄真货还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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