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立信约人王赈,今将自己幺王令情愿嗣于同族兄弟王贵为,恐口无凭,立此为证。永乐十年元月元日,人王吉昌,保人王吉业。’’
‘立信约人王坝,今将自己三王金情愿嗣于同族兄弟王贤为,恐口无凭,立此为证。永乐十年元月元日,人王吉昌,保人王吉
业。’’
身为户房书吏,这样的书自然信手拈来,王贤拟好三分书,又起草了另外三分契,以避免日后出现继争产:
‘今王介为王贾、王贵兼祧,若王贵另有所出,则王介不可继嗣,然亦有奉养兼祧父母之责。人王吉昌,保人王吉业。’
‘今王令为王赈、王贵兼祧,若王贵另有所出,则王令不可继嗣,然亦有奉养兼祧父母之责。人王吉昌,保人王吉业。’
‘今王金为王坝、王贤兼祧,若王贤另有所出,则王金不可继嗣,然亦有奉养兼祧父母之责。人王吉昌,保人王吉业。’’
当事人在该自己签名的地方签上名,在该自己按手印的地方按上手印,剩下的手续等过完年,王贤拿回户房办就成了……
但还没完,这才是上半场——免丁四人之外,还有四石税呢!
虽然比起达官贵人来不算什么,但其实四石粮税真心不少。一个下户人家,一年交粮不过五斗,王家除了自家之外,还能为七户人家免掉税粮。
而且别忘了,一旦不用交税,附加在税粮上的各种苛捐杂费,也一并不用缴纳!这才是族人热情到谄媚的真正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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